
深化改革
文章来源:十一运官网 作者: 发布时间: 2009-06-20
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近30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充分证明,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党的十六大以来,山东始终坚持把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积极顺应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着眼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抓住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方位宽领域推进对外开放,外向型经济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
(一)市场取向的改革继续深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制的战略部署,始终把握改革的方向,更加注重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推进各方面的体制创新,努力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体制和制度保障。 第一,加快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党的十六大确定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山东着眼于解决行政管理体制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推进的新形势还不适应问题,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努力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入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在改革中,积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要求,把着力点放在强化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上,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积极探索新型宏观调节体系,更加注重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二是加强行政法制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三是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步伐。在过去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省级审批事项累计精简75.6%。目前已有16个市、119个县(市、区)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35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中,有28个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努力建设高效政府。 四是完善对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制度,认真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人民群众、舆论依法进行监督的机制。严格行政问责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树立责任政府的良好形象。 第二,全面启动事业单位改革。事业单位队伍庞大、门类繁多,广泛分布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山东省事业单位改革已在不同层面上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和试验,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还很不适应。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事职责划分不清,布局结构不够合理,社会化程度不高,用人和分配机制不活,自我发展能力不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加重了财政负担,影响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和其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降低了事业单位的活力和产出效益。截止2003年,全省有事业单位7万多个,200多万人,是党政机关人数的4倍多。拥有专业技术人才140多万,占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数的60%。因此,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已成为山东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客观要求。 从2004年起,山东将事业单位全面改革提上了重要工作日程,相继制定出台了推进事业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属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改企转制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性文件,对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思路、主要内容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全面展开”的工作步骤,稳步推进。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重点改革:一是以科学分类和转换机制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对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主要是规范精简,加强管理;对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是优化布局结构,完善机制,放权搞活;对经营开发服务类事业单位,主要是实行改企转制,进入市场。二是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和实行岗位管理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自2007年1月起,全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包括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聘用监督等内容。以后所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岗位需求和岗位条件,通过考试、考核等方法公开选拔,用人单位与所有职工都要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聘用制度的要求,全省事业单位现有人员聘用工作将于2008年6月底全部完成,所有人员实现身份转换,由“单位人”为“社会人”。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存在的职务终身制三是以搞活内部分配为重点,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在加强宏观调节和监督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程序的同时,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分配激励机制。四是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重点,推进社会保障等相关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解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起政事职责分开、法人地位明确、单位自主运营、政府依法管理的新型管理体制;建立起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建立起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目前,全省事业单位改革正顺利进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发展的活力逐步增强。 第三,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山东是沿海经济大省,国有经济比重大,国有大中型企业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党的十六大以来,山东着眼于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增强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在已有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一是建立国资监管组织体系。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国务院公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山东2004年6月成立省国资委,将原省委企业工委的职责和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职责进行整合,确定由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对省属企业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通过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实现了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解决了国有资产多头管理,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脱节的问题。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成立以来,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国资监管的重要措施,制定发布了改革改制、统计评价、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分配、人员管理等方面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供了制度保障。到2006年底,省国资委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09个。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体系基本建立。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普遍建立了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依据业绩考核结果兑现企业负责人薪酬,加强了对企业负责人的激励和约束。各企业签订考核责任书后,层层分解指标,严格落实责任,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增强。省国资委对24户省管企业2005年度业绩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定,被考核企业各项经营指标都有较大增长。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省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从2004年9月到2005年6月份,省国资委对67户省管企业和33个省直部门所属国有企业进行了清产核资。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夯实了企业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加强产权管理,整合了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完善了产权交易制度,加强了对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行为的审核监督。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省国资委向11户省管企业派驻了监事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5名财务总监,加强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普遍加强了对企业重大投资、担保等事项的监管措施,企业乱投资、乱担保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推动企业改革重组。组建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为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创造有利环境。改制退出取得显著成绩。全省国有企业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大部分市、县拟改制退出的国有企业已完成改制任务,进入完善提高的新阶段。加快了省属企业改制步伐,共审查改制方案95户。省管企业中,拟实施改制退出的12户企业,有6户企业的改制退出方案已经批复。省管企业主辅分离扎实推进,200个需分离改制的辅业单位中,119个辅业单位的主辅分离改制实施方案已得到批复。山东共争取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136个,其中已终结法律程序的108个。重组整合力度不断加大。省国资委根据产业发展前景和企业规模,在钢铁、煤炭、黄金、交通、汽车及配件、商贸、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通过资产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企业做强做大。推动8户优势骨干企业对23户企业进行了重组。目前省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已由67户调减为44户。济南、青岛、烟台等市也积极推进重点企业重组整合工作。通过重组整合,推动了兖矿、济钢、莱钢、海信、青啤等一大批优势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初步实现了企业国有资产向优势产业和领域集中,向大型企业的核心业务和核心板块集中,向优秀企业家集中的目标。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05年底,完成公司制改造的国有企业达到3138户,占国有企业总数的64.2%,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明显加快。山东40户国有控(参)股上市公司已全部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各级国资监管机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进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省国资委选择2户国有独资公司和1户国有控股公司,开展了公司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向试点企业选派了外部董事和国有产权代表,制定出台了加强外部董事管理的具体办法。 三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改革和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力度。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目前,全省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国有企业所占比例达到40%左右,其中省管企业有21个省级以上技术中心,8个国家级技术中心。兖矿、潍柴、浪潮、海信、济南二机床等企业核心技术已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水平。“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取得重要进展。截至目前,有14户省管企业设立省外企业60家,投资额40.1亿元;7户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11家公司,投资额2.8亿美元。海尔等企业的国际化战略取得明显成效。企业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山东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普遍加强对投资和资金的控制,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统一管理,企业控制力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高。15户省管企业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6户企业进行全面预算管理试点,12户企业进行财务管理信息化试点,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节能降耗有新的成效。国有企业把节能降耗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内在需要,严格落实节能降耗指标及工作措施,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钢铁、煤炭等企业深入发展循环经济,为山东经济发展增加了新亮点,树立了新形象。 截至2005年底,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共4889户,比2001年底减少37.4%;资产总额8600亿元,比2001年增长27.6%;国有资产总额1847亿元,比2001年增长10.4%;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4793亿元,比2001年增长43.1%;利润总额237亿元,比2001年增长355.8%。其中,省管企业2006年资产总额达到394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341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56亿元,与2003年相比,增幅分别达到74.3%、129.2%、183.2%。总的来看,山东省国有企业近年来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在国民经济中的骨干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然要求。山东按照党的十六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上,把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发展三大“亮点”之一,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06年末,全省个体私营企业户数213万户,注册资金5658亿元,分别是2001年的1.4和5倍。2006年,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达到52%,比2002年提高15.5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非公有工业实现利润1399.3亿元,是2002年的6.3倍。 第二,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条件更加充分。一是放开投资领域和经营范围。除国家明确限制的投资领域外,所有竞争性领域和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对民营经济开放。进一步放开放宽民营经济的经营范围,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实行垄断、留有余地或打折扣。消除各种不合理规定,对民营企业申请资质、各类认证和特许经营要一视同仁,并按有关规定尽快办理。 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省、市、县财政预算设立中小企业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基金。省财政从2003年起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担保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技术创新、园区建设、市场开拓、人才培训和奖励先进等。在民营企业的融资上,各金融机构建立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评价制度、“贷款回复时限承诺制度”,积极试办小额信用贷款和非全额担保贷款,扩大票据业务和对优质民营企业的授信服务,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提高信贷审批效率。 二是建立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各级政府拿出一定资金,并吸收社会资金,建立股份制和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担保公司,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互助性融资担保。 三)对外开放外迈出新的步伐 全省上下主动适应国际化趋势对发展带来的新要求,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按照“三个亮点”的目标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抢抓“入世”机遇,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着力形成转变外贸增长方式,调整优化进出口结构,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不断拓宽我省经济发展的空间,着力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新优势。 积极优化开放环境。全省普遍推行了“服务承诺制”、“项目代办制”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省市县三级政策促进体系逐步建立完善。“大通关”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各部门间建立了各种协作机制。空港、海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配套能力、人才流动、外籍人员居住、医疗、休闲、娱乐、子女就学等得到逐步完善。 第三,创新机制、破解“瓶颈”,打造对外开放的新优势。工作中,把改革与开放紧密结合起来,以创新的精神推进对外开放。在招商引资、大项目推进、扩大出口、加工贸易、走出去、园区、大通关、服务环境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机制体制创新。建立了外资联席会议制度和省领导联系重点外资项目制度,与国家质检总局建立了促进农产品出口联席会议制度,在日本、韩国、美国和香港新设了招商促进机构。各地在外资调度、大项目推进、目标责任考核、外商投诉等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和探索。 应对贸易摩擦积极有序。山东高度经济安全,建立应对机制,支持企业合理利用相关规则,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妥善解决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共应对“两反两保”100余起,涉案金额5亿美元以上,其中,对欧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的应诉率达到90%以上,应诉企业中有70%以上获胜。通过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广大企业经受了锻炼和考验。与此同时,运用贸易救济机制保护我省产业安全取得长足进步。山东共有13家企业单独发起或参与发起针对国外进口产品的反倾销立案调查,涉及化工、化纤、造纸等多个领域,涉案金额约20多亿美元。贸易救济措施的运用,有效地维护了国内贸易环境,为企业赢得了调整和发展的时间和空间。 第四,真抓实干、讲究实效,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一是利用外资质量显著提高。2002以年来累计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FDI)403亿美元,是前五年的2.9倍。2006年全省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FDI)突破100亿美元,居全国第3位。120家世界500强在我省投资了291个项目,设立研发中心11家。引进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54个。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跃升为吸收外资最多的行业。服务业成为外商投资热点,2006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3亿美元,是2001年的2.5倍。 二是对外贸易水平快速提升。2002年以来累计完成进出口2163亿美元,其中出口1298亿美元,进口865亿美元,年均分别增长26.9%、26.5%和27.6%。2006年全省出口总额居全国第五位。美国取代日本成为我省第一大出口市场。全省有进出口业绩的企业达到16878家,出口过亿美元企业40家。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所占比重分别提高到了31.6%和11.1%,比2001年分别提高2.3个和1.9个百分点。农产品出口继续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出口额占全国的四分之一以上。 三是“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2002年以来,全省共批准境外企业622家,协议投资总额13.9亿美元,是前10年总和的2.9倍。巴基斯坦海尔—鲁巴经济区成为我国启动的首个境外合作区。对外承包劳务完成营业额70亿美元,是前五年的2.8倍。山东电力印度贾苏古达6X600MW电站项目,合同额18.7亿美元,是迄今为止我国电力行业签订最大的海外工程项目。目前,全省外派劳务基地县和专业基地达到17家。我省每年外派劳务3万人,常年在外7万人,年外汇收入超过4亿美元。 四是半岛制造业基地框架更加清晰。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总体规划纲要》和7个专项规划,勾画出基地比较清晰的总体框架、发展定位。烟台汽车产业总投资已达19亿美元,预计到2010年汽车产业产值将超过500亿元。一批大项目开始实施,初步形成了汽车、造船、电子信息、石化等产业集群和配套产业链。青岛海湾大桥、海底隧道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烟大铁路轮渡工程首航完成。机场、集装箱码头等基础设施得到很大改善,增强了制造业基地的综合承载能力。以支柱产业作为吸纳人才重点,在全国人才集中的城市建立了一批人才引进基地。三市目前共有35所大专院校,在校生36.7万人,职业教育机构174家,每年培训11万人次。目前,半岛三市GDP、工业增加值、进出口和实际使用外资占全省的比重分别达到32%、32%、66%和73%。 五是园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类经济园区已经成为开放型经济和承接大项目重要的集聚区。全省经济开发区队伍扩大。建立了开发区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山东省经济开发区管理条例》起草、论证等工作,编制完成2006-2020年全省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实施了开发区“区中园”带动工程,设立了7家日本工业园、10家韩国工业园、2家欧美工业园。推动东中西开发区在招商推介、产业转移、包片开发、干部交流等方面合作互动,东部5家开发区和中西部7家开发区结对发展。青岛“区港联动”保税物流园区封关运行。已封关运作的5个出口加工区发展速度加快。全省155家经济类开发区平均每平方公里投资14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5亿元,税收3100万元,在不足全省5‰的土地上,引进了全省50%的外资,实现了45%的进出口,解决了210万人就业。
编辑:胡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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